
关于惠城区沥林镇宏鑫陶粒厂停产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
标签:
尊敬的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:
我厂郑重声明:我厂愿对以下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依法承担责任。
我厂郑重声明:我厂愿对以下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依法承担责任。
一、整改落实情况
2018年9月10日,贵司执法人员来我厂检查,发现窑炉烟气喷淋循环冷却水池旁有一处裂口,导致喷淋循环水从墙体边缘裂缝处溢出并流入旁边鱼塘(鱼塘属于我司租用区域),幸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,但对经监测溢流废水COD等指标严重超标,由此受到贵司壹拾万元并停产2个月的处罚决定。我司对此非常重视,及时缴交罚款,吸取教训,针对发现问题,提出以下整治方案:
1、整治内容:修复冷却水池裂口,清理池体淤泥,并对喷淋设备进行检修保养,清理喷嘴,疏通管道。
2、整治措施:
a、安排专业泥水师傅修补,使用高标号水泥,并添加填缝剂,并在外墙增加固定桩,防止水压的冲击。
a、安排专业泥水师傅修补,使用高标号水泥,并添加填缝剂,并在外墙增加固定桩,防止水压的冲击。
b、请设备厂商来厂检修保养。
3、 工程预算:预计材料+人工,10000元。
4、 项目负责人:周国衡 13924610851
根据贵局的要求,我司制定整改措施在网上公示和当地村委公示,目前环保设施已做全方面排查和修复(见附图),把墙体裂缝处披搪,并加固。
二、关于停产整治用电量、用水量前后情况对比表

三、停业整顿期间的生产废水排放量
本厂不产生生产废水,循环水池墙体修复后,循环水池不泄漏,无废水外排。
综上所述,我厂已完成停产整顿的整改任务,现申请解除停产整治整改的决定,并接受社会和环保部门对我厂停产整治整改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,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。
惠城区沥林镇宏鑫陶粒厂
2018-11-9
附件:落实整改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图片